《校量布施功德緣品第十》節錄(四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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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若能以此布施福利,迴向法界,是大國王等,於十劫中,常為大梵天王。】

但是假如你能將此布施修造佛像,乃至聲聞辟支佛像的功德福利,迴施給法界所有眾生,於是這些大國王及貴族人等,因此迴向法性理體,本來只有三劫為帝釋身,因這一迴向法界,一下子變成十劫當大梵天主的果報。

諸位在這裏要特別注意:你除了會布施,還得要會迴向,就是要注意「迴向法界」這四個字。前面有講過地藏經有兩個經眼:一個是「業力甚大」大到不可思議:「能敵須彌,能深巨海,能障聖道。」在事相上發明業力。這一品經文的經眼就是「迴向法界」,就是迴向法性,法性就是理體,就是真理的實體,要迴向真理而不著相。前面業力是事相,這裏迴向法界是理性,合起來就是理事無礙,理事圓融,所以地藏經並非你所認為是淺顯的經,凡是能迴向法界就是最深的義理。

佛經上說迴向有三種:「迴者轉也,向者趣也。迴轉自己所修之功德,趣向三處,故名迴向,三處者:一者菩提迴向,迴自己之功德,而趣向於佛果菩提所謂迴因向果也;二者眾生迴向,迴自己之功德,而施於一切之眾生,所謂迴自向他也;三者實際迴向,迴自己之功德,趣求真如實際,所謂迴事向理也。」第一種是我自己所修功德一定要迴向佛果菩提,我不求人天福報,也不求二乘小果。第二種眾生迴向就是把我的功德施給一切眾生,我不求自己的福報。第三種實際迴向,就是把功德迴向趣求真如實際,就是真如之理,所謂迴事向理,你所修的功德就是屬於實相,你不著實相迴到真如實際理地上,或理性上。「法界」在佛經上有三種解釋:一者界限義,一個界兩個界等十法界等就是界限;二者因義,法界是諸法之因。;三者法界就是法性,這裏就依法性解,所以迴向法界者,就是迴向一切諸法的本性。一切諸法就是真如理性,迴向真如法界。

金剛經裏講「無住行施」。住就是執著。「就是不要執著去行布施。」內不著能施之我,外不著受施之人,中不著所施之物,所謂「三輪體空」,即是迴事向理也。這布施是個妙法、是個成佛之最大功夫,能度你的煩惱,了脫你的生死,他是總攝六度法門,你一執著我是布施之人,則別人不如我,慢心一起,不但度不了煩惱,更增加根本煩惱。你若執著受施之人,則不能平等布施,親者布施,疏者仇者則不布施,是起分別心冤親不平等。要是執著所施之物呢?則著財物之相,是你所喜愛,則不肯捨,好的貴的不肯捨,所以也不能執著所施之物。這三項就叫「三輪體空」。所以能以三輪體空的心來布施,則同樣是一件布施行為,卻因你能將功德迴向法界,所得果報亦是種種不同。而且是千差萬別。

【復次地藏:若未來世,有諸國王,至婆羅門等,遇先佛塔廟,或至經像,毀壞破落,乃能發心修補。是國王等,或自營辦,或勸他人,乃至百千人等布施結緣。是國王等,百千生中常為轉輪王身。如是他人同布施者,百千生中常為小國王身。】

繼續說吧地藏:「假如未來世有諸國王宰輔大臣等,或大婆羅門等,如果遇到過去佛菩薩的塔寺,聖像或是經卷,有損壞破落的,你能發個心把他修補好,補得莊嚴好看,那些國王大臣乃至婆羅門等是自己營辦也好,或者能勸他人更好,乃至勸百千人等共同布施共結法緣佛緣,如是這國王等人百生千生可以轉生為轉輪聖王。其他與國王等共同發心布施結緣修補者,則百千生中常轉生為小國國王。我們佛教常說結緣結緣,其典故就是出在這一段經文裏頭!並不是國王自己的力量辦不到,而是要跟大家結善緣!他發大心引著大家普造功德。正法念處經云:「若有眾生,識於福田,見有佛塔風雨所壞,若僧房舍,以福德心塗飭治補,復教他人令治故塔。命終生白身天,其身鮮白,入珊瑚林與諸天女五欲自娛,業盡還退。若生人中,其身鮮白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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