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曾說邪淫有十種以上果報:
第一、常擔心會被所淫的丈夫所殺。
第二、夫婦關系不和睦。
第三、身邊壞事增加,好事減少。
第四、自身早亡,致使妻子兒女孤寡無依。
第五、自身或家中財產不斷耗盡。
第六、只要發生不好的事,總是被人懷疑。
第七、受到親友的誹謗、厭惡。
第八、到處與人結怨成仇。
第九、死後墮入地獄。
第十、命終轉世后,生為男子,則妻子不貞潔﹔生為女人,則與多個女人共一夫
摘錄自《法苑珠林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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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邪淫之殊勝果報:
一者、得攝諸根律儀。
二者、得住離欲清淨。
三者、不惱於他。
四者、眾人稱譽。
五者、眾人樂觀。
六者、能發精進。
七者、見生死過。
八者、常樂舍施。
九者、常樂求法。
十者、得生善道。
摘自乾隆大藏經《大方等大集經》
原圖出自:漫畫家geniw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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